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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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公租房都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性租赁住房属普惠性公共服务,市场自发供给不足,需政府政策支持引导,是低租金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保障对象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针对住房困难包括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在内的新市民、青年人,不设收入线门槛。公租房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有在中心城区居住、工作、生活的年限要求,以及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等,具体条件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筹集渠道不同。

(1)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以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闲置存量住房改造为主,以非居住存量土地新建、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集中建设为辅。

(2)公租房房源主要包括:商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政府出资新建、改建、收购、回购、租赁的住房;腾退的公有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企业利用自用土地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和经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所建的公租房;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政府批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的公租房;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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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型面积不同。

(1)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成套住房必须配置桌椅、柜床、厨卫等基本设施,水、电、气实行“一户一表”;

(2)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套)间建筑面积以30—5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配置床、柜、卫生间等基本设施。

(3)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重点区域,优先选择产业园区及周边,或城市建设重点片区、交通相对便利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善、租赁需求相对集中的区域。

(4)公租房建设坚持经济实用原则,实行小户型、简装修,以二室一厅一厨一卫套型结构为主,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套型结构设计应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采光、隔声、节能、环保、通风的要求。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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