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浙江省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制度化、品牌化、数字化为抓手,积极落实主动保障、扩面保障和重点保障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力提升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2022年,全市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25%以上。
多措并举,始终抓好公租房基本保障。坚持租补并举,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试行)》为指引,全面调整全市各地公租房申请通告要求,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促进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全市2022年累计发放租赁补贴4176户,其中新增481户。抓好租后管理,出台《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动态审核、奖惩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行为。推进数字化转型,做好公租房基础数据自查整理并完成与省大救助系统核查接口对接调试,完成相关端口的开放,落实自建系统与省建系统的数据对接。
政策支撑,加快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确组织架构,调整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工作。各区(功能区)也相应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副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构建管理体系,积极构建“1+X”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管理体系,在出台《舟山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舟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操作细则》《舟山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逐步形成成熟的工作管理体系。提速建设筹集,着力盘活闲置房源,提高房屋利用率,2022年全市实际完成建设筹集4570套(间),提前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要素保障,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稳步落实开工,部门合力加速推进立项审批、招拍挂等前期手续,按计划新开工3个棚户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共计1743套。扎实推进建设,全市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含货币化安置)1936套;竣工1202套;交付入住2697套,均完成年度目标。强化资金筹措,积极争取各类补助资金,完成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申报工作,全年共争取到各类补助资金9700余万元。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28 蔡璟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