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合肥高新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分别是怎样的?
合肥公租房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其申请条件:
第十一条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5年;
(二)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人事部门的证明,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三)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待遇。
第十二条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年满18周岁;
(二) 具有外地户籍证明;
(三) 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人事部门的证明,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四)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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