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雄安发布”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河北省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已印发《河北雄安新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配套政策,首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市场化项目住房保障工作即将正式启动。
据悉,雄安新区在住房保障系列工作中,建立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制定出台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机构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四类住房配套政策。
其中,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销售型住房,坚持科学合理定价,引导住房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机构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租赁型住房,能够有效降低居住成本,满足多元化的租住需求。新区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租购并举”落实落地,合理布局居住和就业空间。同时,各居住片区同步配套商业服务及教育、医疗、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有机融合。
在销售型住房方面,销售政策适用于容东片区、启动区、高铁站片区等新建市场化项目。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按照“成本+税费+合理利润”方式测算备案价格,严格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障新区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区实行住房限售政策。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可按规定上市交易;共有产权住房自购房之日起满5年后可按规定取得全部产权,再满5年后可上市交易;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
据了解,此次住房保障工作面向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人员。具体包括符合疏解政策、新区产业发展定位、新区产业准入鼓励类目录的疏解单位,以及为实施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疏解承载能力而设立的配套服务单位,上述单位在新区工作的在编人员、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和引进人才。
雄安新区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新建片区住房项目中,配置了不低于30%的“只租不售”型住房,并按照职住平衡、适度超前原则,合理确定住房供应规模,统筹安排住房供给布局。在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完善“租售同权”,不断降低居住成本,提升群众居住体验。
目前,新区已完成土地出让市场化项目13个,共计456万平方米,已开工4万余套,部分已基本竣工。其中,商品住房184万平方米,共有产权住房40万平方米,机构租赁住房154万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房78万平方米,可满足约13万人居住。
据悉,新区将按区域合理划分新建片区、三县住房市场,目前正在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在新建片区建设市场化项目住房以保障承接疏解工作,科学规划三县土地资源,尽快推动三县存量(二手)住房、三县组团内新建商品住房进入市场,形成有效供应,保障三县居民刚性购房需求。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09 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