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花都区户口公租房分配对象要求

  分配对象

  2022年8月29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注意事项

  1.关于获预配租后资格复核的问题。

  经配租资格复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详见本表第12页)的家庭方可办理入住手续;经资格复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将取消轮候及配租资格。已取得配租资格的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复核资料参加资格复核的家庭,视为放弃配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弃租的,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2.关于获配租后弃租的问题

  放弃配租的分配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922日~930持《资格复核通知》前往区住房保障部门(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书面确认弃租。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弃租的,自书面确认弃租的次月起重新轮候,与新申请对象一同由系统集中于该月最后一天进入第三序列,自动随机产生轮候号。弃租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弃租的,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优先配租对象只享受一次优先配租机会,如获预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后弃租,再次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再给予优先配租。

  3.关于承租直管房、单位公房的问题。

  已承租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家庭,在承租并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应当在1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逾期不退的,根据合同约定收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4.关于租金问题: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参照市场租金水平结合收入情况分档次确定租金标准。各房源点的租金标准可查阅《分配方案》。

  5.关于双特困及优抚对象家庭停发住房租赁补贴问题。

  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双特困及优抚对象家庭从公共租赁住房交付(即入住通知书上要求办理入住的时间)的次月起停发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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