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公租房申请审核时间

  审核时间

  嘉定区运营机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在受理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开展核查工作。经核查,认定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区运营机构应当出具准入资格确认书;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审核未通过的书面意见。

  拓展阅读——虚假申报的处理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隐瞒、虚报相关信息,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移送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等规定予以处理;所在单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向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建议相关部门及时检查该单位的劳动工资、财务管理等情况;相关个人、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隐瞒虚报和虚假证明行为的相关信息按本市社会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提供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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